近期,镇康县纪委监察局派出2个检查组及4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别对7个乡镇、县直各有关责任部门及12个村组,实施“329”脱贫攻坚工程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纪律检查。切实督促全县各级各责任部门认真落实好脱贫开发攻坚责任,以铁的纪律为实现全县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检查组按照县纪委监察局制定的工作方案,采取听汇报、查看现场进度、走访困难群众、查阅工作台账资料、综合分析等方式,围绕政策落实、职责履行、项目推进、纪律作风等方面认真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重点检查乡镇、村党政“一把手”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的情况,住村工作队员履职情况,对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或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
针对专项纪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扶贫开发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329”脱贫攻坚工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脱贫规划,突出精准着力,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要确保制定的脱贫规划切合实际、工作计划可操作性强、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要查漏补缺,完善软件资料。落实档案痕迹管理,按照精准脱贫目录清单完善软件内容,尤其是2016年建档立卡相关底册、会议记录、影像资料、请示批复文件的痕迹资料。对本地建档立卡工作进行全面核查,认真开展“回头看”,及时更正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失准失真”信息。
要加强建房质量监管和脱贫工作队伍管理。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建房质量的监管,同时,加大乡镇、村组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业务培训,双管齐下,确保农户建房质量不出问题,让百姓住进放心的安居房。要加强扶贫工作队伍管理,尤其是要加强脱贫工作队员的工作纪律监管。
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化解清退矛盾。拓宽宣传范围,要求通过以小组会、党员代表会、群众会等形式切实将政策宣传至每一户每一人,做到政策公开透明。入户脱贫工作组要进一步把工作做细做实,多了解熟悉帮扶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增进与脱贫对象的感情,算好收入账,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明白自身脱贫途径。脱贫工作组与村“两委”干部要做好清退对象思想工作,确保不产生新的矛盾。
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乡镇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的责任,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干部纪律作风,更精准地找准聚焦点、着力点和切入点,深入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加强跟踪问效,真实掌握脱贫工作开展情况和脱贫攻坚各级工作履职的纪律作风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履职不强、纪律作风不严,造成工作延误,群众反映意见大的,要及时进行处理和通报。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脱贫攻坚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通过此次专项纪律检查,有效促进了该县各级各部门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推进了镇康县实施“329”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