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干部敢想、敢干、敢闯干事创业环境

发布时间:2016-05-26 08:18:12   来源:丽江市纪委

2014年11月25日丽江市印发了《丽江市关于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试行)》执行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努力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经常性地提醒和专门约谈双管齐下,充分发挥思想教育和政策的感化作用,让谈话对象提高认识、深刻反思、认识错误,主动改过,放下包袱,重新树立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的信心。

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把学习教育作为创新之源,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党纪法规和政策教育宣传及培训活动,主动为党员干部提供政策和法纪咨询,帮助党员干部解决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遇到的政策和法纪方面的困惑,防止因不懂政策和法纪而误闯禁区,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2015 年,全市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反腐倡廉教育的党员干部有1000余名,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5000余名,在全市开展《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政策宣讲解读报告会450场次,3万余名党员干部收听收看了宣讲报告;2016年5月,举办全市市管干部及乡镇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班,710多名干部受训。

廉政谈话,打好防腐预防针。对新任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有反映、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或其他错误的党员干部,采取发信访通知书或约谈等方式,及时警示提醒;对作风问题突出的,及时开展诫勉谈话或廉政问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2015年,该市纪委监察局对146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市纪委常委对106名县区、部门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市纪委班子成员深入各县(区)和部门督促指导130批次386人次;2016年截至目前,对50名处级干部和230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结合换届工作,对10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

澄清了结,让干部轻装上阵。对反映党员干部的信访件,严格把握信访举报初核条件和审批程序,正确把握核查时机和方式,防止出现负面影响。对举报失实、查无实据、无违规违纪情况或者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但尚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及时向被调查干部反馈结果及结论,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及时帮助澄清是非,消除负面影响。对诬告陷害他人、干扰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映领导干部的1820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清理,2015年,对反映失实的122件问题线索予以澄清了结;2016年截至目前,对反映失实的43件问题线索予以澄清了结,适当处理30件。

严格区分“敢为”与“乱为”,让干部敢闯敢干。旗帜鲜明地支持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把创造性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区别开来,坚持用“五看”标准判断处理改革发展中的失误和偏差,允许党员干部汲取教训,继续奋勇向前。即一看工作出发点,是为了群众利益、整体利益还是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二看工作方法,是按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阳光运行还是利用职权暗箱操作;三看工作成效,是促进了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顺利实施还是阻碍、破坏决策实施;四看问题原因,是因经验不足造成的工作失误还是失职渎职导致的严重后果;五看法规依据时间界限,是在上级尚未明确规定时积极实施,还是明令禁止后有禁不止。2015年共问责11个单位155人,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09人。2016年截至目前,对27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违反工作纪律25人,因下属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人。共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51人。

同时,市纪委监察局对在平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梳理出来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要求整改,有力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了敢想、敢干、敢闯、敢负责的干事创业环境。(沈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