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季度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308人次

发布时间:2016-05-24 07:46: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云南省宾川县纪委5月18日通报:“宾川县此前随机抽取95名乡科级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查,发现其中有40名领导干部存在未如实填报、漏报等问题。宾川县纪委近期对这40名领导干部分别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做出书面说明……”通过约谈对党员干部“咬耳扯袖”,是云南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一个有力抓手。

“‘四种形态’体现的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体现的是治病救人和对党员的爱护,必须做到不枉不纵、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处分条例为标准和尺度,按照不同的违纪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该挽救的教育挽救,该深查细究的抓住不放。”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在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上说。今年以来,云南省纪委根据《云南省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充分发挥谈话函询在纪律审查中的重要作用,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约谈、函询、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督促其改正错误。同时,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纪律审查时限,快查快结、快进快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此外,云南省委提出,在每轮巡视工作结束后,对巡视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地区和单位,由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被巡视地区、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以此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扛起来。2月22日, 省委书记李纪恒和张硕辅分别约谈了2015年巡视中存在问题较突出的2名省直部门党组书记和4名省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并对被巡视地区和单位的党组、纪检组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在省纪委的安排部署下,各地各部门迅速“对准表、赶上趟”。驻省民政厅纪检组对群众信访较多、党员民主评议满意度较低的厅机关党员干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及早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楚雄彝族自治州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区别不同情形,建立起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和诫勉谈话的“四项谈话”机制;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委把约谈贯穿于干部选拔、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

在抓早抓小的同时,云南省各地挺纪在前,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晋宁县委原常委、副县长张兴华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云南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市政道路及土地整理项目工程保证金提前退还、项目工程款提前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所送“好处费”185万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原党委委员、校长钱文卿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咬耳扯袖”664人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740人次,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308人次,移送司法机关29人。其中,前两种形态占比超八成。( 杨大庆  黎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