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昆明市以深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以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为着力点,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制度机制,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解决群众关注的一个个具体实在的问题中,维护民生民利,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1+7”制度体系,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化明确到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和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形成了责任明晰、层级清楚、考核严格、追究严厉和领导挂钩督导的完整制度链条。各县(市)区党委书记与各乡镇(街道)党委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委负责人与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市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与下属单位、机关处室负责人逐级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级纪委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一承诺”、征地拆迁等方面的违纪问题。今年以来,共对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等问题的27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加强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在制定下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1+10”系列制度的同时,市纪委牵头制定了《昆明市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设立乡镇(街道)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方案》《昆明市关于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两公开一承诺”的工作方案》等制度,为规范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基层集体和群众利益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各县(市)区正按市委要求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两公开一承诺”工作。
强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各村(社区)建立健全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本村(社区)重大事项按照“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实施监督。村(社区)全面实行村(居)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村(居)委会重大事项和财务收支情况,让群众及时了解“三重一大”决策和“三资”管理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督,结合今年村“两委”换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主导的基层廉勤监督机制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主导的廉勤监督机制。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全市930个行政村、686个社区中已分别有495个村、282个社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社区)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兼任主任。
建立纪检监察政法信访“四级联动”监督平台。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和社区深入推进“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2015年共接到群众诉求67630件,办结67613件;今年截止目前共受理群众诉求7985件,已办结7506件, 正在办理479件,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受理和有效解决。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昆明市设立乡镇(街道)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方案》《昆明市农村集体经济实时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等10项制度措施。2015年全市有123个乡镇全面建立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村组资金90.92亿元,并且全面实现电算化核算。
开展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专项纪律检查。市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在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开展集中整治 “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实施方案》,将专项纪律检查延伸到基层组织和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8个专项纪律检查组,重点盯住级各部门单位在稳增长、滇池治理、扶贫攻坚、五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护林防火、换届工作以及落实“三重一大”等方面存在的“不会为”“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去年针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不敢担当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治理,共处理193人;今年1-4月全市共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32个,处理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