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四项措施”狠抓监督促“精准扶贫”

发布时间:2016-05-22 16:06:24   来源:临沧市纪委

凤庆县把脱贫攻坚工作列入全年监督工作重点,县委、县政府按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纪检监察机关适时进村入户抽查,利用“电子眼”监管等方式,做到监督关口前移,监督事项具体化,成效明显。

落实监督责任,建立监督台账。该县制定下发了《凤庆县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暂行办法》,明确监督职责、细化监督措施、突出监督重点、建立监督台账。严格要求13个乡镇和9个业务主管部门围绕扶贫项目建设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建房户贴息贷款到位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列出问题清单,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整改的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按月通报进度,倒逼目标任务落实。县委、政府严格督促各主管部门、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三级联动监督机制,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实施重点监管。绘制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平面规划图公开公示,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农户危旧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推进情况台账,每天按进度填写公示,倒逼工作落实。县委按月通报工作推进情况。2016年,该县要减少贫困人口2万人,实现诗礼、鲁史2个贫困乡镇23个贫困村出列;计划建设的35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和78个分散安置点全部启动建设,4854户群众进点建房。审批拨付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4亿元,注入县级资金21684万元。

搭建科技平台,利用“电子眼”盯紧资金。充分利用科技监管平台,及时将脱贫攻坚政策法规、项目资金、农户贴息贷款到位情况等录入“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进行监管。引导群众直接在互联网输入“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搜索进入该平台,或进入凤庆纪检监察网点击网站下角的“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图标进入该平台,查询扶贫专项资金公示情况,查看相关政策法规及工作情况,对身边的腐败问题在线投诉举报。截止目前,该县已将4.2亿元扶贫专项资金纳入民生资金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公示,并电话联系了65户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户,抽查扶贫政策兑现情况。

进村入户走访群众,问廉问效于民。纪检监察机关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方式,严格执行举报奖励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制定下发《凤庆县扶贫开发工作责任落实纪律检查工作方案》,抽派了20名作风扎实、业务精良的领导干部,深入13个乡镇43个贫困村,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再监督再检查。检查重点包括驻村工作队员在岗情况、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农村危旧房改造及建房贴息贷款兑现等情况。重点看扶贫对象准不准、脱贫需求清不清、帮扶机制实不实、资金使用合不合等内容。严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严重滞留等行为。凡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