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四举措“亮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6-05-22 15:26:59   来源:德宏州纪委

今年来,陇川县纪委坚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四个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持续释放反腐倡廉正能量。

注重源头预防。以民生资金监督平台为依托,对涉及民生的各项资金,从拨付管理到使用发放全程进行在线监控。整个民生资金的转拨、发放过程通过平台向社会公开,以实现补贴补助类公开到户到人、工程项目类公开到项目点。一旦发现资金运转异常并可能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纪检监察机关将及时介入调查。

聚焦工作重点。在重点人员上,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包括农村、社区,窗口部门、民生行业等干部;在重点领域上,严查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工程建设和惠农扶贫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贿赂、挪用等问题;在重点问题上,严肃查处破坏投资环境、干扰项目建设、克扣群众财物、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群众、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问题。

加强教育监督。从严教育管理监督,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基层党员干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推动纪律教育向“神经末梢”延伸,使党规党纪刻印在基层党员干部心上。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把组织监督、派驻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织密监督网络,让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聚光灯”下工作生活。同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深入分析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抓住党员干部权力监督制约、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构建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压实责任担子。紧跟中央和省、州纪委部署,县委、县政府及时与全县79个单位(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放在心里、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却又查处不力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加大追责力度,扩大追责范围,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查处、走过场、应付了事、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祁浩田      孟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