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自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以来,按照“联合作战、营造氛围、找准抓手、完善机制、注重时效、高举戒尺”的总思路,驰而不息推进“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
联合作战提升整治“高度”。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安排集中整治工作,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集中整治工作。出台《曲靖市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监督运行机构,各级党委(党组)扛起了集中整治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履行了监督职责,充分整合纪委、组织、宣传、两办、发改、人社、审计、财政等20个部门力量,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做到了“一线指挥”,整治从“单兵突击”变“联合作战”,提升了集中整治“高度”。
营造氛围拓展整治“宽度”。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准则》《条例》以及《曲靖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担当不到位问责办法(试行)》等党章党规和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网络测试和竞赛,拉紧纪律“高线”、划好纪律“底线”,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在曲靖电视台开设专栏,从正面宣传主动作为的经验做法和曝光不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30余期。宣威市拍摄专题警示教育片,编印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暨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汇编》教育读本300余册,要求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沾益县充分运用云南通·沾益、微信、曲靖M等新型媒体,加大对集中整治工作宣传报道;陆良县开设全县“为官不为”专题廉政党课专题学习3次,组织600余名干部职工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发布宣传标语2万余条,抓住节日节点,编发廉政短信1500余条,时刻提醒领导干部积极作为;富源县利用巡回宣讲的方式对党章党规进行全面宣讲。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拓展了整治“宽度”,在全市营造出支持“干的”、激活“看的”、鞭策“慢的”的浓厚舆论氛围。
找准抓手增强整治“厚度”。认真分析“不会为”“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4种问题根源、13种主要表现形式和18种具体现象,做到因病施治,实现“靶向治疗”。找准抓手,以“狠抓落实年”活动为载体,从正面引导党员干部“主动为”狠抓落实。从市委常委做起,将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层层分解,层层认领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引导党员干部把全部精力投入到积极作为上。采取“年初建账、平时查账、年底结账”的台账式管理模式,通过绘好“作战图”、挂出“时间表”,将目标任务分阶段、分重点、分层次、分缓急进行管理,做到人人身上有指标、有任务、有责任,确保党员干部全力以赴抓工作,凝心聚力谋发展,千方百计保民生。宣威市对工作落实情况采用黄红牌通报制度,并与年度综合考核相挂钩。陆良县组织80余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开展“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卷调查,排查出不作为问题47条,乱作为问题6条,执法不公问题1条,其他问题20条,涉及28家单位,对850名党员干部开展为官不为谈心谈话活动。沾益县把98个重点项目全部包保到县级领导,切实做到“有位有为”。通过“狠抓落实年”活动载体,把“主动作为”渗透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增强了集中整治“厚度”。
完善机制延伸整治“长度”。建立并完善公开承诺、厅级领导包保责任、工作报告、情况通报、舆论监督、问题追究、考核评价等7项管理制度。市直单位在《曲靖日报》向社会分别公开“亮”承诺,承诺2016年工作重点、目标、任务、进度、措施等。通过“亮”承诺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发挥“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把党员干部全部心思引导到“有作为”上。麒麟区将机关效能建设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会泽县细化脱贫工作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8种情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沾益县研究建立问题发现预警机制、监督巡查畅通机制、问题线索移送处置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干部激励机制等5项机制。陆良县出台《治理庸政懒政怠政等不良行为问责办法》,从5个方面33个小项对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等庸政懒政怠政行为给予问责处理,以问责倒逼领导干部积极作为。同时,出台《关于调整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办法》,加强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不作为,严防纪检监察干部自身“不为”。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实现用机制管住干部,用机制引导主动作为,用机制保障整治成效,延伸了整治“长度”。
注重时效把握工作“进度”。明确整治目标、内容、对象、时限、方法、步骤和要求,分批次、分层级、划阶段、定时限,科学合理推进实施。各地、各部门对照整治内容,广泛征集意见建议,认真查找自身问题。根据不同对象分别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时限、成效,领导责任“一卡通”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注重整治时效。沾益县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对干部作风、机关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督促问题限时整改。陆良县探索建立违纪违规线索主动函询制,由县纪委主动向重点部门、重要岗位负责人发送《违纪违规线索征询函表》,征询其是否存在的庸政、懒政、怠政等情况,督促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全市整治工作按时间节点、时限要求、安排程序正有条不紊顺利推进,把握了工作“进度”。
高举戒尺增强惩戒“力度”。采取随机巡查、专项督查方式,围绕2016年确定的重点任务,直接深入具体项目、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开展督查,点对点、面对面了解省、市重点项目、重大决策的推进和责任落实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整治情况。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等部门抽调64人(次),分3次深入到9个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和45个(次)单位140多个建设项目现场,对工作落实、项目推进和各地“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快查快处。麒麟区对“不作为乱作为”的6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会泽县在自查中发现问题73个,督促整改67 个,对集中整治过程中履职担当不到位的116名干部进行问责处理。陆良县对22名“不作为”的干部点名通报曝光。罗平县对7名党员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26名进行问责。富源县2个单位4名领导因工作落实不力被问责,29名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被通报批评。通过强化督查,高举纪律戒尺,对集中整治过程中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知止的党员干部快查重处,增强了惩戒“力度”,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明显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