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5-20 08:05:48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景洪市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转变执纪思路和理念,改进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抓早抓小,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教育警示重预防。高悬纪律戒尺,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有针对性地法规党纪教育。去年以来,组织订阅《准则》《条例》单行本12000册,并先后组织17场《准则》《条例》专题宣讲会,3000余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组织2500余人到西双版纳州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市法院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0场2100人次;向全市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23000余条。通过各种方式,加强纪律性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规矩意识。

抓早抓小重提醒。审查重点由重点盯违法犯罪问题向盯违纪问题转变,将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日常监督手段广泛地运用到监督执纪中。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严肃执纪与严宽相济的关系,紧紧盯住工程建设、土地征用、民生资金、行业主管等重点领域监督执纪,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提醒、早处置,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去年以来,共函询18次,诫勉谈话3次6人,约谈15次80人,干部任前廉政谈话76人次。

正风肃纪重常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注重加强日常监管,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下发节日禁令,坚决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铺张浪费等“四风”问题。去年以来,共组织156个检查组,不定时开展明查暗访262人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61人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严重、整改不到位的8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严厉惩治重查处。突出惩治重点,紧紧盯住极极少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运用“四种形态”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治“病树”,拔“烂树”。去年以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308件(次),初步核实问题线索127件,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15件,结案114件,处分党员干部119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