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 1个月内2名处级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栽跟头”

发布时间:2016-05-20 08:08:34   来源:保山市纪委

“经查,市法制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虚列支出套取资金发放职工福利,李秉琦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李秉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使用公务用车。”4月26日,保山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对市法制办主任李秉琦违纪被处分情况进行通报。同日被通报的还有保山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副支队长艾革青在为女儿办理婚宴过程中,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并收受礼金的问题。

今年4月,以上两名处级干部都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收缴违纪资金处理。消息一出,便引起广泛关注。1个月内,2名处级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栽跟头”,在保山还是头一回。

偶然源于必然。2015年以来,保山市坚持零容忍、零盲区、零特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年节假日为重点层层开展明察暗访,运用好信箱、电话网络、等举报平台,及时发现和核实问题线索,一寸不让惩治顶风违纪者。截止目前,共查处8起8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占37.5%,3人均被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杨建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