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突出重点治“四类病” 获干部群众普遍点赞

发布时间:2016-05-19 08:20:10   来源:曲靖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罗平县直面问题,按照“集中力量、各个击破、持续巩固”的工作思路,采取每年解决一至两个“重点问题”的工作方法,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抓,一个难点一个难点治,突出整治了作风建设上的“四类病”,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点赞。

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整治“地方病”。多年来,“飞四”赌酒在罗平一直长盛不衰,一顿饭通常要几个小时才能结束,许多人喝得东倒西歪,胡言乱语,因过量饮酒导致贻误工作、滋事闯祸甚至危及生命的事件屡有发生,严重损坏了党风民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为狠刹这一歪风邪气,罗平县委、县政府痛下决心整治“飞四”赌酒,下达了全县史上最严“禁酒令”,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员和干部职工以“飞四”等形式赌酒的规定》和《关于禁止公职人员“飞四”赌酒的通知》,规定全县所有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村组干部、农村党员,在工作日及工作期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以“飞四”等形式赌酒,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先免职再查处;其他人员,视其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县委、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常抓常管,持续不断。三年来,全县共开展明察暗访1000余次,“飞四”赌酒专项督查32次,查处违纪违规人员4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8人,问责6人,其他处理1人。通过严肃惩治,“飞四”赌酒现象急剧减少,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多管齐下,因势利导治理“流行病”。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大到婚丧嫁娶,小到建房乔迁,职务升迁、岗位变动,子女满月、升学入伍,父母寿诞、迁坟立墓等,都要设宴请客。为解决这一“恶习”,该县采取多项措施加以治理。一是抓好领导干部“火车头”作用。出台《罗平县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领导干部除婚庆、丧葬事宜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办理宴席收礼,办理婚庆、丧葬事宜必须如实报告并严格控制设席桌数,后期将此规定通用于所有党员干部和村组干部。二是规范红白喜事办理。为方便群众,规范管理,该县投资880万元在县城区5个居委会建设9个共1万余平方米红白理事场所,要求办理婚庆、丧葬事宜必须利用红白理事场所,不得沿街占道。向广大群众发放相关宣传资料9000余份,劝说400余户(次) 到指定场所办理婚庆、丧葬事宜,成功取缔违规占道搭棚设席26户,查处违规操办酒席领导干部23人,经劝诫自动放弃违规宴请的33人。通过集中整治和不断规范,多年存在的大操大办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社会风气明显好转。由于“挂礼”钱大幅下降,有人这样说道:“县委、县政府给我们发了个大大的红包!”

找准病根,对症下药根治“行业病”。一是出严规,杜绝滥发津补贴。针对长期存在的滥发津补贴、变相发放福利等问题,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津补贴发放纪律的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明确的范围和标准发放津贴补贴,严格遵守“四个一律、八个严禁”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先后对4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私设“小金库”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对3家县直单位“三八”节期间以比赛竞技方式违规发放钱物的行为进行严厉惩治,在全县形成了有力震慑。二是强督查,规范公车管理使用。瞄准公车管理使用混乱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将全县800余辆公务车辆品牌、型号、牌号、责任人等信息登记入册,统一粘贴公车标识。并通过节假日定期督查、平时不定期检查、个别专门核查等方式,针对全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定点封存情况开展督查。截止目前,共开展专项督查45次,查处违反公车管理使用3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人,问责处理15人;9人通报及作出书面检查,7人诫勉谈话,1人作出书面检查处理。通过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开公车办私事”“开私车加公油”等问题逐渐销声匿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走上规范化轨道。

瞄准问题,直中要害治疗“个性病”。一是着力整治乡镇(街道)干部职工“走读”。针对广大干部群众反映较为集中和强烈的干部“走读”问题,出台《罗平县严禁乡镇干部职工“走读”的规定(试行)》,规定坚持“三严禁”“六结合”,进一步从严从实管理干部,促进基层干部职工在岗尽责、忠于职守,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截止目前,开展专项督查1次。二是严肃学风会纪。坚持从领导干部学风会纪抓起,对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的大型会议、专题培训,由县作风办开展纪律督查,目前共开展学风会纪专项督查44次,79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违反学风会纪在全县通报。三是严查工作纪律。针对部分单位或窗口部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等问题,县作风办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目前共开展工作纪律督查31次,查处违纪人员3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3人,问责2人,通报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3人。四是深入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针对部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村组干部长期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制定《罗平县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清理出为官不为、滥用职权、效能低下三类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全县共查处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干部职工、村官48人,其中,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3人,一般干部职工36人,村组干部9人。党纪处分28人,政纪处分7人,问责13人。通过从严查处,起到较好警示作用,党风政风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