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马龙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坚守责任担当,在纪律审查中突出抓早抓小,挺纪在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突出提醒教育,坚持防于未然。针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给予批评提醒,及早防范,逐步使咬耳朵、抽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问题。在信访举报中注重关爱提醒,对党员干部一般廉洁自律、轻微违规以及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等方面问题,通过下发信访函询通知书或整改通知书、实施信访谈话等方式,及时预警告诫,提醒防范,促使党员干部及时警醒,从监督执纪层面帮助党员干部认清问题所在,加强预防,自觉改正。2014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开展责成说明问题、谈话函询27件次。
突出动辄则咎,坚持治在初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触犯纪律的及时处理到位,努力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一查“两个责任”落实。对纪律审查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违反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选人用人严重失察失误,发生窝案串案或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形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近三年以来,问责党员干部90人次,其中,2016年一季度问责9人次,比去年同期增200%。二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加强作风督查,紧紧抓住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对乡镇(街道)、县直单位以及部分餐饮场所、景点进行察访374批(次),受理群众举报4件(次),发出督查通报19期,查处问题34个,约谈单位领导10名,处理1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3人),公开曝光5人次。
突出底线思维,坚持严惩腐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持续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做到重拳出击,拔除烂树,决不手软。一方面,严肃查处有影响的大要案件。积极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大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力度,提高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突出抓好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涉腐涉贪案件。近三年以来,县纪委立案查处146人,其中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34人。2016年1季度县纪委初核问题线索19件,立案19件,比去年同期上升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