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突出纪律作风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以三个全覆盖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检查不留空白。
日常监督全覆盖。纪检监察派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后,市级由原来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的17家单位增至74家单位。各派出机构强化监督职能,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参与部门党组会、行政领导办公会、民主生活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和重大业务活动,加强对负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实现日常监督全覆盖。深入实施干部述廉述责、任前廉政谈话、约谈等监督制度,截至今年1月,实现了市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全部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的目标,市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常态化。
重点监督全覆盖。市纪委认真履行“再监督、再检查”职能,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每月督查通报、季度预警约谈、半年和年度问责的督查落实制度。在“互联网+纪检监察”项目中,设置“督查督办”栏目,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完成经济指标、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等情况适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对市委稳增长措施、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踪问效。实施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企业稳增长促跨越各项措施,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有力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在稳增长大局中解决问题、优化环境、提升服务、促进发展和维护群众利益的积极作用。
执纪监督全覆盖。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纪检监察室总承包办法,按照全面履职、分片联系,统筹协调、相对分工,依纪监督、从严执纪,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改革创新、服务发展的原则,纪检监察一、二室负责对9个县区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承包,纪检监察三、四室负责对市直单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承包。各派出机构在纪检监察三、四室的指导协调下,协助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各纪检监察室和派出机构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中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讲求方法,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今年1—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45件(次),立案6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4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