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7点50分左右到的办公室,打扫卫生后想着8点半以前不会有人来办事,因此到门外买早点,约8点30分到办公室,被纪委作风督查组的查到不在岗,原以为出去几分钟没什么,也不影响工作,可经过约谈,我深深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是自己放松了自我约束,违反了工作纪律,既抹黑了自身党员形象,也让单位形象受损,自己以后要引以为戒,不以事小而为之,随时绷紧纪律之弦,做遵规守纪的带头人......”江川区一位因作风督查被约谈的干部在检讨书中写道。
近日,江川区纪委监察局对“五一”期间作风督查发现问题的单位人员进行警示约谈,给他们敲警钟、作提醒,重申纪律规定。
长期以来,江川区一直坚持执行《关于实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注重抓早抓小,紧盯干部作风建设不放松,针对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分类别、分性质、分情况对干部进行约谈,促其勤勉履职尽责,营造了“敬业有功,怠业必惩”的良好氛围。
工作约谈。根据工作需要,了解约谈对象个人思想、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了解约谈对象所在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和系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等有关规定情况;听取约谈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警示约谈。针对约谈对象本人或所在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和系统,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警示约谈,要求约谈对象进行说明并作出防范保证。
诫勉约谈。针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监察等反映出约谈对象自身存在的一般性违纪违规问题的,则进行诫勉约谈,帮助其分析原因,并要求约谈对象认真整改。
今年以来,共约谈64人次,其中:工作约谈50人次、警示约谈13人次、诫勉约谈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