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推行“末位淘汰制”强化责任担当

发布时间:2016-05-17 08:12:30   来源:楚雄州纪委

“‘末位淘汰’直指干部存在的问题,有效解决了领导干部庸政、懒政、怠政等不良现象。”“‘末位淘汰’促使事业心不足、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干部转变了工作态度,改进了工作作风。” “‘末位淘汰’有利于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氛围” ……近日,楚雄州推行的“末位淘汰制”引发了干部群众的热议。

这是楚雄州推行“末位淘汰制”强化责任担当的一个缩影。

日前,楚雄州制定出台《综合绩效考核末位淘汰实施办法(试行)》,对年度综合考核结果排名在末位的地区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领导实行末位淘汰,进一步增加了领导干部的“压力感”和“危机感”,有效强化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

据了解,楚雄州以整治“庸、懒、散、奢”提高干部执行力为抓手,建立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对综合考核排名靠后的,将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造成不良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对工作敷衍塞责、马虎应付、任务不落实、走过场、工作推进不力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综合运用纪律手段、组织处理等手段进行处理。

将末位淘汰与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有机挂钩。因末位淘汰追责受到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

实行“末位淘汰制”,给干部们敲响了警钟,同时也激励了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选人用人导向。不少干部表示,“排名靠后,面子上挂不住,心里压力很大,明年必须全力以赴,按上级要求,把工作做到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