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注重作风建设确保党纪轻处分成为常态

发布时间:2016-05-17 08:15:11   来源:曲靖市纪委

一年来,陆良县坚持以作风建设为导向,通过强化作风建设,纠正“四风”问题,净化党风政风行风,减少干部违纪行为,确保党政纪轻处分成为常态。

织密制度笼子,让干部不能“违纪乱为”。制定完善了《陆良县县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暂行规定》《陆良县干部管理办法》《陆良县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规范党员干部言行举止。同时,该县纪委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了廉政专户,采取匿名的方式引导干部主动上交礼金,并对主动上交情况作为从轻处理的重要依据。廉政账户2015年4月设立至今,已收到干部主动上交礼金20余万元。

严格监督检查,让干部不敢 “违纪违法”。设立作风举报电话、举报邮箱,鼓励群众、媒体参与作风监督。同时,紧盯元旦、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明查暗访、现场登记、跟踪督办等方式强化作风专项督查,对发现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坚持教育与惩处并举,通过思想教育端正干部心态,通过依纪依规查处,通报曝光,实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一年来,全县共开展作风督查12次,问责33人,7个单位未按规定报备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被点名通报, 6名领导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纪轻处分。

坚持问责导向,让干部不会“严重违纪”。把问责放在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位置,以问责推动干部廉洁履职、踏实干事。并在全市率先出台《陆良县治理庸政懒政怠政等不良行为问责办法(暂行)》,从“庸、懒、散、奢、软”5个方面33个小项对庸政懒政怠政行为作出详细界定,明确问责适用范围。同时,针对全县干部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为官不为”问题,开展了“为官不为”作风专项整治, 去年全县问责处理33人,其中诫勉谈话1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4人,通报批评6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的有11人,调整工作岗位1人。通过问责,让情节轻微、错误性质不严重的干部受到及时的处理,防止由轻微违纪变成严重违纪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