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平县公安局出台《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民警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行为予以规范,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不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纪委、督察、政工、指挥中心、法制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民警日常行为记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纪委,负责记分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实施等工作。
明确办法内容。办法分总则、计分内容、计分结果应用和附则四章共76条。内容包括民警着装、接处警、窗口服务、执法办案、值班备勤、内部管理、警用装备使用、车辆管理和公安信息网安全等九个方面。
明确计分方式。采取三级督察计分制进行:一级督察由各部门主要领导组织开展;二级督察由局纪委督察部门采取现场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三级督察由局党委班子成员组织开展专项督察。
注重结果应用。违规行为记分情况与民警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相挂钩,对计分达12分、24分、36分的,将采取警示谈话、行政问责等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将计分情况在全局范围内公布。
截止目前,该县公安局共对108人(次)在履行职务、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方面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了计分通报,通过制度严规、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从源头上遏制了民警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