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践行“四种形态” 让“咬耳扯袖”成常态

发布时间:2016-05-17 08:09:55   来源:大理市纪委

2015年以来,洱源县纪委按照“四种形态”要求,运用多种形式抓早抓小,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向常态化发展。

突出责任落实这个“落脚点”。通过监督检查、专项督查、纪律检查等多种形式,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对2014年、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等次的7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业务较滞后的11个单位进行跟踪检查;对作风建设综合评议满意率排名靠后的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落实。今年以来,紧盯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推进、纪律作风、责任落实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3轮146次,下发督查通报3期;进行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3次,下发专项通报3期,从11个方面提出意见建议31条。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点”。在总结以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完善领导干部述廉述责、约谈、廉政提醒谈话工作,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修订完善《洱源县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共组织61名镇乡和县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十一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上述廉述责,组织145名乡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考试,开展廉政谈话180人。县纪委书记分别与2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县纪委常委分别约谈乡镇党委、纪委负责人18人次,有力督促“两个责任”落实。

深化纪律作风这个“源头点”。严格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堵住源头初始,建立“咬耳朵”“扯袖子”的常态化机制,把“第一种形态”真正体现和运用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持续紧盯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值班在岗、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收送红包、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的明察暗访,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扎实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015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明察暗访320多人次,约谈工作落实不力领导干部118人,实施问责4件4人(其中乡科级领导干部1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全县90个村(社区)农村财务进行审计,为顺利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打下基础。对审计中发现的41个问题线索,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初查核实;由乡镇纪委对负有相关责任的80名村组干部进行约谈,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对1名村干部进行党纪立案,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针对6个镇乡“双代管”工作监管不力的问题展开调查核实。2015年至今,通过群众诉求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群众诉求6503件,办结6495件;充分发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作用,加强对社保、扶贫、救灾救助等民生资金的监管,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落到实处。(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