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以“制度建设、预防教育、作风整治、纪律审查”机制,推进干部管理常态化。
强化制度建设,严明纪律常态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出台并完善改进作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费、公务卡管理办法以及党员干部婚丧喜庆、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建立健全“四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等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谈话函询、行政问责等制度,规范从政行为。重申纪律刚性约束,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滋生。
注重预防教育,勤廉提醒常态化。创新预防教育新途径,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筑牢反腐倡廉防线。组织705名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影片《人生不能重来》,3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到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编印《剑川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全县73个单位707名领导干部签订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承诺书。征订《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1378份,组织宣讲队宣讲《准则》《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129场次,专题学习154次。
坚持抓早抓小,作风整治常态化。突出抓早抓小,针对发现问题,采取函询、约谈提醒、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提前给党员干部“打招呼”“敲警钟”,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问题”。通报批评会纪会风26家单位,约谈擅自缺会干部12名。对15名乡镇党政“一把手”、50名县级部门主要领导和3名县委候补委员进行换届纪律集中面谈。
严肃纪律审查,责任追究常态化。不断完善“月分析、季排查”、“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线索管理制度和定期报告纪律审查情况等制度,完善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工作规则,组织协调力度不断加大。从严查处违纪行为,切实做到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2016年以来受理来信来访15件,党纪立案查处6件8人,问责4件4人。 (王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