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6-05-14 11:36:00   来源:昭通市纪委

今年以来,昭通市积极而为,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强化责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一起整体协调推进。分解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各级党委(党组)对照市委印发的主体责任《清单》和《实施办法》,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党政一把手带头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践行党风廉政建设引领者和示范者,切实以清正廉洁、严明守纪的良好形象,正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落实保障措施。落实专题报告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将贯彻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报告市委和市纪委。落实集体约谈制度,逐级“全覆盖”层层约谈下级,目前,市政府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联系部门进行了“全覆盖”约谈。落实述廉述责制度,抽取5个县区、6家市直部门的12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三届七次全会述廉,并现场接受质询和测评。落实督查制度,对全市11县区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推动责任落实到位。

加强纪律教育。各级各部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党纪条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好本职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用好考核结果。在市级媒体公开通报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着力压实主体责任。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限期形成整改落实材料,专项报送,再进行整改验收,有效解决各项问题。对年终检查考核为“基本合格” 的档次1个县区、5家单位,以及考核为“不合格”档次的1家单位,进行了诫勉谈话,倒逼其增强责任意识。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考”出落实主体责任的源动力。

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预防在先,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主体责任不落实、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违反党的纪律、“四风”问题突出、腐败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遏制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以刚性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