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对领导干部四种“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亮剑”

发布时间:2016-05-13 14:36:47   来源:文山州纪委

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富宁县“大刀阔斧”向四种行为“亮剑”,让全县领导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集中整治工作中,率先“严”起来,带头“实”起来,以优良的作风净化了全县干事创业环境。

调整能力不足“不会为”者。对不注重新知识、新理论、新能力的学习研究和储备提升,思想观念陈旧、发展理念落后、工作低标准的领导干部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并通过抽查学习成果的方式督促自我学习。对工作中理不清思路、想不出办法、打不开局面的领导干部及时开展工作约谈;对导致工作延误、失误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领导干部坚决问责或调整。

整治动力不足“懒作为”者。对思想随波逐流、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现状、事业随意而为,怕麻烦、怕多事、怕没“前途”,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干部常抽“懒筋”。制定出台制度对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敷衍塞责、行动迟缓,开展工作拈轻怕重、虚于应付;不认真履职尽责,该批办、交办、限时办结的事项不按规定和要求办理导致工作贻误等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督促担当不足“慢作为”者。对党员干部事业心、责任心不强,作风随便、工作拖沓、碌碌无为;工作作风浮漂,投机取巧、不愿尽责、不敢担当,等、靠、依赖思想严重,碰到矛盾和问题要么东躲西藏,要么“击鼓传花”;工作方式浮躁,做事情静不下心,搞调研沉不到底,不愿做艰苦细致的工作,稍不如意就轻易放弃等“慢作为”的行为,采取工作限时倒逼的方式加强跟踪督查,并实时通报。

查处用权任性“乱作为”者。对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随意设立前置条件、处罚条件,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增加企业、基层和群众负担;惠民富民政策执行走样,利用职权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与民争利、优亲厚友;拿回扣、收红包,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坚决查处。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通过对稳增长、扶贫攻坚、农村信用平台建设、民生资金管理、“为官不为”治理等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已问责处理“不作为、乱作为”公职人员41名,并对8起顶风违纪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闭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