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集中整治“五不作为”和“五乱作为”

发布时间:2016-05-13 08:25:10   来源:大理州纪委

日前,大理市出台《大理市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以“五不作为”和“五乱作为”问题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

整治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其干部在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改革试点工作、脱贫攻坚、“五网建设”、稳增长、招商引资、社会维稳、安全生产、森林防火、临时违章建筑、换届工作和落实“四重一大”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敷衍塞责、纪律松懈、推诿扯皮、庸懒散拖、监管缺失五个“不作为”行为,以及违反程序、行为失范、顶风违纪、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五方面的“乱作为”问题。

《整治工作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结合、加强舆论宣传、集中专项督查、严肃问责处理五方面对整治工作作出要求。全市将成立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分别任组长、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治工作将与“六个严禁”、“为官不为”整治及全市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督查检查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力促成效。并将通过舆论宣传、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曝光典型案例等手段,强化群众和社会监督。同时,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并将各级各部门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整治工作中发现和查实的“不作为、乱作为”干部将实行召回管理,涉嫌违纪的干部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

集中整治活动将按照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回头看”、建章立制五个阶段进行,4月28日开始整治,12月31日结束。通过8个月的集中整治,力求达到解决全市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干部纪律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廉洁意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优化全市改革发展环境,营造从严从实干事创业氛围的目的。 (赵丹凤  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