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惩治“微腐败”

发布时间:2016-05-12 08:10:48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昌宁县纪委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突破口,注重细节管理,从小处着手,惩治基层“微腐败”。

紧盯“小苗头”,及时“刹车”。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按照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原则,抓住重要节点,紧盯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奖金补贴、为官不为、不会担当、不敢担当、作风不实、玩风浓、遵章守纪不严、服务意识不强、事难办、效率低、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反上下班工作纪律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督促其抓实整改,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进一步强化对倾向性、苗头性腐败问题的监督,不放过“小事”,盯住“小错”,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触犯纪律“红线”及时“踩刹车”,防止“小苗头”成“大问题”、“微腐败”成“大祸害”。

完善“小制度”,扎紧“笼子”。针对基层一些腐败问题高发领域,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纪律等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不能、不敢、不想的防范机制。切实用“小制度”来约束党员干部的“规定动作”,从源头上遏制“微腐败”。

用好“小纪委”,擦亮“探头”。 通过认真梳理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各类群众举报线索,坚持“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信访线索处置标准,抓大不放小,增加谈话函询处置比重,及时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委局机关及派出纪工委、基层纪委、纪检组的联动下,全部按程序作了妥善处理,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50件(次),同比增100%;处置问题线索75个,同比增74.4%。立案7件,同比减46.2%,涉及人员7人,同比减53.3%,审结案件10件,同比减9%;处分违纪人员11人,同比减8.3%。其中:党纪处分10人,政纪处分3人。无党政纪申诉、复查复议、复审复核案件。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 (陶坤  赵兴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