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楚雄州州级各单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运用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诫勉谈话 “四项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截至2016年4月28日,州级37家单位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259人次,其中:处级49人次、科级133人次、科级以下77人次;开展组织提醒谈话5人次,其中:处级1人次、科级4人次。
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结合效能建设,强化结果运用,制定了实施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和组织提醒谈话的工作方案,明确单位干部职工综合绩效考核排名靠后的最后2名将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连续2次考核排名最后2名则要进行组织提醒谈话,促进干部职工提高认识、主动履职。
楚雄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为提高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的6种情形细化为57种具体表现,采取自己找、同事提、领导点的方式查找存在问题,共查找出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的问题595条,并制作个人问题表,由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逐一严肃开展谈话,边谈边改,党员和干部的思想认识作风状态得到提升,纪律规矩意识、服务意识、干事创业信心进一步增强。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反映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等候时间较长问题,对中心首席代表、提取科负责人进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后,前台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进。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对1名工作存在畏难情绪的科长进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帮助谈话对象认识不足、加强担当。州农业局对1名存在上下班迟到或早退的干部进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州移民开发局对1名向私人借款到期不还的职工进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团州委对2名工作不在状态、工作业绩下滑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州文联对1名工作主动性不强、工作效率不高的人员进行了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州人社局结合科级干部轮岗测评,对2名工作不在状态的科级干部开展了责任主体提醒谈话,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帮助整改提高。州委办公室对工作推进缓慢的5名责任人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对3名无故缺会的干部职工进行了组织提醒谈话。州国税局对“营改增”工作滞后的一名分管副局长开展了责任主体提醒谈话。
目前,州级各单位以“四项谈话”制度为抓手,把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到抓提醒、抓教育、抓日常中,促使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严守纪律规矩、践行党员标准,正逐渐形成常态,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