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四查一追责”专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

发布时间:2016-05-11 14:59:31   来源:保山市纪委

日前,施甸县就开展专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作了部署安排,以“四查一追责”集中整治庸、懒、散、混现象,严肃问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党员干部,引导和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干事、干净干事、敢于谋事,大力营造“想干事、勤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自检自查,厘清存在问题报纪委备案。 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党员干部对照“不会为”、“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的具体表现进行自检自查,先查找党员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填写自检自查情况登记表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报县纪委备案。

部门督查,联合用力不单打独斗。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明确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稳增长政策措施及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县发改局负责“五网建设”推进情况的督查;县扶贫办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县民宗局负责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督查;县环保局负责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的督查。

专项纪律检查,纪检监察机关月月行动。县纪检监察机关从5月份到11月每月一个专项纪律检查重点内容,采取专项检查、重点巡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典型问题跟踪督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严格责任追究,抓早抓小快查严惩。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问题不解决、作风不改进的,要约谈“一把手”;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责任追究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顶风违纪、“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施甸县自部署专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工作以来,各级各单位以党员大会、党委会(支委会)等方式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各级部署精神,及时安排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陈春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