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理108人

发布时间:2016-05-11 08:19:33   来源:曲靖市纪委

一年来,曲靖市坚持把“四种形态”“六大纪律”落实到日常监督工作中,积极构建作风督查、日常监管、教育提醒为一体的监督长效机制,实现监督“常态化”、提醒“经常化”,从党员干部的“小节”“细节”管起,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小节”“细节”不放过,作风督查常态化。突出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窗口服务等重点部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有群众投诉举报的立即察访,对重点问题随机察访,对领导批示及时察访,对整改情况跟踪察访,严肃整治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娱乐,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会议纪律等行为。“五一”期间,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抽调人员成立42个督查小组,深入到260多家餐饮酒店、休闲山庄、风景区和娱乐会所进行暗访,察访中发现问题12个,分别是3个单位值班人员不在岗、3个单位公车报备地点与实际封存地点不符、6个单位的8辆公车节日期间未封存停放。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收受“红包”、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工作懈怠导致群众上访等八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持之以恒推进干部作风改进。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规收受“红包”问题3个,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

“小节”“细节”管到位,日常监管规范化。出台《曲靖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将1435名领导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婚姻变化、家属经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民主测评等18方面的情况列入廉政档案内容,充分发挥廉政监督的关口作用。制定实施了《曲靖市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曲靖市国家公职人员非工作时间监督办法(试行)》和《曲靖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担当不到位问责办法(试行)》等制度,严管严治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不勤、为官乱为等问题。截止目前,全市共问责各级干部157人。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及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18名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在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并接受民主测评,89名市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531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作了口头和书面的述廉述责。落实廉政审查制度,对拟提拔干部人选和因私因公出国(境)、单位(个人)评先评优表彰等工作严把廉政审查关,今年以来,取消了1名干部和7家单位的评先评优资格。

“小节”“细节”早防控,教育提醒经常化。在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上,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在自我批评中提高思想觉悟,在互相批评中找准差距,虚心地接受批评,不断提高自我、完善自我,防患于未然。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年度综合考评中后三名的市直单位及末位的县(市、区),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坚持社会评价部门制度,对社会评价满意率较低的部门领导进行集中约谈。认真落实“任前谈话”制度,对新提拔调整的县处级领导干部,根据职级层次,分别由市委和市委组织部领导进行任职谈话,市纪委领导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一年多来,对5名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了个别提醒谈话。严格落实谈话函询制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违规问题,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理10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