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对慢作为者“咬耳扯袖” 让51名干部“红脸出汗”

发布时间:2016-05-09 16:39:27   来源:普洱市纪委

“在实施安定乡中心完小、大街乡中心小学、景福乡卫生院、大朝山东镇卫生院、林街乡中心卫生院项目过程中,存在慢作为、工作效率低、措施不力等问题,致使项目未能按期开工。问责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人;约谈县处级干部1人。”这是云南省普洱市纪委刚刚下发的《关于对2015年以前下达但未开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中对景东县的通报。

普洱市把2016年定为“落实年”,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针对2015年以前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有的地方和单位领导重视不够、组织协调不力、随意变更项目,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市纪委点名通报了8个县(区)和4个市直单位。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追责,此项工作共问责相关责任人2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8人;约谈3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0人。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件。这次责任追究是对基层干部工作作风和担当精神的检验,对我们震动很大。特别是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干部,谁也不敢说自己的工作都做到位了。”宁洱县一名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干部感慨地说。

普洱市纪委领导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围绕项目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项目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目标的,继续严厉追责。”(苏贤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