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向“不作为、乱作为”“亮剑”

发布时间:2016-05-09 15:36:12   来源:红河州纪委

金平县在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工作中,坚持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向“不作为、乱作为”“亮剑”,向低效率低效能“开刀”,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以作风的大转变推动效能的大提高。

抓教育引导,让“不为”者“敢为”。通过党委(党组)会、部门专题讨论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以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深、学透关于开展专项整治的相关文件精神,让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严重性、危害性以及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的现实紧迫性。同时,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党章,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鼓励党员干部积极、大胆地去做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党纪法规、对群众有好处的事,着力消除畏难退缩的不良倾向,引导全县干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去。

抓责任追究,让“不为”者“有为”。该县强化责任落实,将整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并把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以责任制促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县纪委派出督查组,通过随机抽查、走访调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信访督办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治不力的,纠查效果不明显的,特别是组织不力、敷衍塞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开通报,并严肃问责。对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一律作为顶风违纪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引导全县干部积极作为。

抓整改落实,让“不为”者“能为”。该县以“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为契机,在党员干部中认真落实“规定动作”,以自查自纠“照镜子”、理论研讨“红脸出汗”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提振精气神、锤炼好作风、展现新作为。同时,以新兴媒体为平台。充分借力电视、广播传统媒体和微信、QQ等新兴媒体,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及时报道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整治成效,及时宣传开展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为官有为”正面典型,曝光各类“不作为、乱作为”反面典型,形成强大、持久监督势场,营造“为官避事平生耻”的强大舆论氛围。通过整治专项工作,实现百姓办事“零障碍”、服务群众“零距离”、违规违纪“零容忍”,真正做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普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