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多举措整治“不作为乱作为”

发布时间:2016-05-06 08:32:37   来源:红河州纪委

自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共查处2起干部不作为的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全县通报批评”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元阳县采取多项举措,切实开展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工作,积极营造廉洁高效、勤政为民、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该县明确整治任务,加强个人自检自查。下发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全县各级干部职工要从“不会为”,“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4大类22种情形中,各自查找存在的问题,经党委审核后,上报县整治办,为下一步集中整治和巡查指明方向和重点。

在问题线索监督排查和信访核查过程中,该县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把干部因工作中缺乏经验、先行先试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与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进改革的无意过失和以权谋私区分开来,保护干部的积极性,激发党员干部探索、创新的激情,营造鼓励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该县认真组织开展专项巡查,强化责任追究。在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工作中,以专项巡查为手段,问题查办为突破口,针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有关问题,梳理问题重点,有的放矢地查办群众反映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