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五项措施将监督责任落细落小落实

发布时间:2016-05-06 08:12:08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6年以来,昌宁县纪检监察机关以“纪律规矩强化年”为抓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将监督责任担起来、扛起来,抓细抓小,落到实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抓教育固防线。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学习教育。在县电视台开办专栏,定期播放党章党规,并组织专题访谈2期。分级组织6000余名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组织17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知识测试。举办“清廉之风润茶乡”党章党规知识竞赛,900名党员干部到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80名党员干部接受庭审教育。开展廉政提醒谈话731人次、任前廉政提醒谈话166人、约谈56人次,诫勉谈话11人次。

抓制度严管理。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各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促进明责、定责、担责、追责。进一步完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从严从实管理干部、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17名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64名拟提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考试。建立健全《昌宁县廉政审查办法(试行)》,对拟评先评优的259个集体、785名个人进行廉政审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63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

抓监督促落实。建立“五个清单”管理中心,以 “五个清单”为抓手,以干部纪律作风为切入点,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制定《昌宁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查办法(试行)》,组建专门的督查巡查机构,采取专项纪律检查、专项工作巡查、明查暗访、重点检查等方式,实行交办督办,保障政令畅通。收集监督检查任务130项,以《工作交办通知书》的形式交办监督检查任务90项,完成85项,并对扶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健全民生资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民生资金监督平台发放民生资金1.14亿元,向39个单位(部门)发出交办通知,纠正预警155项。

抓问责防反弹。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持续抓节点、用狠劲、扩成果,不断发出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突出行为问廉、工作问绩、项目问效、过错问责“四问”措施,坚持每月一次明察暗访,实现明察暗访常态化,严防“四风”反弹。2016年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4次,通报批评18个单位24名干部职工,问责9名领导干部。

抓审查强震慑。围绕“六大纪律”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扶歪树”“治病树”“拔烂树”。1至4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50件(次),同比增100%;处置问题线索75个,同比增74.4%。立案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范艳芬    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