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突出“六抓”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6-05-06 08:09:39   来源:大理州纪委

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宾川县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业主责”来抓,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压实党风来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抓学习,增强廉政意识。以学习为先导,把抓干部廉政知识学习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严修身用权律己,从实谋事创业做人,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坚守廉洁底线。以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和干部在线学习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书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论述。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掌握《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抓好《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学习,提升党委管党治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科学决策水平。

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县委书记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实行党务公开、廉政风险防控、廉政提醒谈话和廉政情况汇报制度。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延伸拓展人民群众评议干部工作,调整充实县评议办8个督导组,整合督导资源、加强督导力量、细化督导任务,探索开展第一轮巡察工作,组织专门力量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全县10个乡镇、10个县级部门开展巡察。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县人大及县政协党组书记、各乡镇党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3份。以创新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级党委、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抓导向,选优配强干部。结合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换届工作,以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选配干部,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编印《宾川县干部工作业务操作规程》,执行动议、推荐、测评、考察、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等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集体酝酿、集体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优先选拔任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优秀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个人。2016年1至4月,全县共调整使用干部2批240人。对拟提拔任用的82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和任前廉政提醒谈话。

抓整治,从严正风肃纪。以“零容忍”的态度预防和惩治腐败,将反腐倡廉工作向基层村组延伸。深入开展“为官不为”“六个严禁”,农村基层“四风”、腐败问题和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完成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宾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严肃县、乡镇党委换届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严肃换届纪律“九个严禁”要求,各级领导层层签订“九个严禁”承诺619份。

抓保障,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支持。县委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着力从人力、精力、财力上保障纪委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节假日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纪律、公车封存、安全生产、会风会纪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书记专题听取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单独汇报,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带领和督促各级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

抓示范,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传递落实主体责任正能量,从自己做起,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两学一做”的表率。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做到政治坚定、服从大局、严守纪律、令行禁止。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带头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减少应酬,实行职工食堂接待,严格执行就餐标准和控制陪餐人数。(果文杰  杨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