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18名党员干部在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整改问题94项、清退违规报销经费10087.5元、追回账外资金27785元……这是今年1月,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察局牵头对州民宗局、州旅发委、州移民局等6个部门(单位)“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的一份份成绩清单。
坚持调查程序不减少 。“要严格遵守办案制度和规定,将6个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逐级呈报审批并启动调查程序。”听取专项督查情况汇报后,州纪委主要领导当即表示。随后,州纪委相关工作人员紧紧扭住经费管理这条主线,确保以查清问题为目的,不因问题严重与否而减少工作流程,认真甄别和核对每一笔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全面固定每一个问题的证据材料。在对问题的查处和责任的认定上,充分保障解释权,结合单位党委(党组)人员分工情况,合理区分责任,不搞“一刀切”。
坚持调查标准不降低 。及时制定调查方案,准确把握调查方向,严格控制谈话范围,针对所反映的问题,合理分工部署,及时调阅相关凭证,既彻查直接反应出来的问题,又深入挖掘存在的隐性经费开支问题。为有效杜绝经费在管理使用过程中系列问题的重蹈覆辙,严格按照“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工作思路,不片面注重对违规开支经费问题进行调查,还对不规范的开支项目进行必要的规范和提醒。
坚持惩处与教育相并举 。“通过这次检查,使我们单位多年来一直没有规范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得到彻底规范,强化了单位内部监管。”州移民局相关负责人说。对6个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深入到各单位组织学习相关规定,查政策、找规定,仔细甄别,正确区分,共同商定解决办法和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相关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督促整改,限期纠正违规问题,以确保建立规范和完善的“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