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要求,近日,怒江州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怒江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据了解,《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并确定领导责任、具体责任及分项任务的责任、时间、步骤和措施,重点整治全州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乡(镇)基层站所党员干部“不作为”和“乱作为”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庸、懒、散、混现象,严肃问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党员干部,大力营造“为官不为者没有市场,为官乱为者受到惩处,为官有为者鼓励褒奖”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
《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统筹安排,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明检查纪律。必须严格组织、保密、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纪律以保证检查工作的严肃性、严谨度,确保专项纪律检查取得实效。要注重检查实效。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检查组要坚持边检查边反馈边督促整改,并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对需要提交委局研究的问题,要在专题报告中单列一个部分进行分析、报告、提出整改或处理建议;对检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处置。要抓好总结宣传。宣传部门要充分借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和整治成效,及时宣传开展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为官有为”正面典型,曝光各类“不作为、乱作为”反面典型,营造“为官避事平生耻”的强大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