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廉政风险?廉政风险的种类有哪些?廉政风险排查的具体要求有哪些?廉政风险等级如何评定?风险防范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近日,德宏州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列出廉政风险13项词语注释,明确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具体要求,加大引权入笼力度,力争形成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通知明确,就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制度》《主要领导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制度》《班子议事规则》《党委会票决程序》等制度,对决策权、用人权、处事权进行规范,确保决策民主、公开、透明;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各级政府部门的权责清单内容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干部任用、“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要利用单位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等平台做好公开工作。就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依法确定的职权,结合单位内设机构和个人岗位的调整,及时查找廉政风险,科学评定等级,制定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认真填写本单位《职权目录一览表》《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汇总表》《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并在单位内部公开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此外通知还明确,州、县预防腐败局加大跟踪问效,督促引权入笼,推进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