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3000余名领导干部接受“廉责大考”

发布时间:2016-05-04 08:29:20   来源:红河州纪委

2016年以来,红河州共3014名党员领导干部先后站在台前,在纪委全会上清清楚楚晒“私事”、明明白白谈工作、认认真真讲整改,完成了一次坦诚相向的“廉责大考”。

“他们都将工作和要求必须报告的‘家事’一一进行陈述,有什么说什么,避免和祛除了矫饰浮词……”一位向述廉述责对象进行了提问质询的州纪委委员认为。

述廉述责对象紧紧围绕“两个责任”“六大纪律”,参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进行了自我剖析,说起问题也不回避。负责该工作的州纪委党风室一名同志介绍。

今年以来,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述廉述责制度,以届内县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州、县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州、县市两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全覆盖为工作目标,抓紧抓实述廉述责工作。

在原有“两述”的基础上,今年在质询提问环节,增加了包括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如何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四风”反弹、坚持抓早抓小等方面。“一把手”们直面质询,说明了情况,也查摆了问题,更明确了整改措施。

为着力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基层,红河州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责任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巩固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成果,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实现责任下移、工作下延,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县市、乡镇、村(居)委会等每一个基层党组织。

此外,州纪委还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市、乡镇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约谈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要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