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望、闻、问、切”治“病树”让受处分人员“不掉队”

发布时间:2016-05-03 16:09:37   来源:玉溪市纪委

新平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采取“望、闻、问、切”方式,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促使受处分人员正视问题、放下包袱,以饱满的状态和良好的精神面貌继续干事创业,近年来先后回访教育25人,恢复党员权利15人,解除行政处分5人。

“望”:“动态性”了解思想。县纪委专门了解受处分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和表现,以及自身执纪情况等,了解受处分对象有哪些进步和突出表现,是否有新的违纪问题发生,对工作的态度如何等等。

“闻”:“综合性”听取评价。深入到受处分人员的单位,了解受处分人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外部人员的评价,听取受处分人员及所在单位对问题处理的意见,了解受处分人员对于违纪行为的认识、学习以及改正错误的情况;是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政治理论学习等活动,同时,还听取回访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查找案发单位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协助其有效整改。

“问”:“针对性”交心谈心。由县纪委相关人员采取直接与受处分对象沟通、交流的方式,面对面地进行交心谈心和意见反馈,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和不足,并结合当前形势和受处分人员所在的单位和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询问,深入了解受访对象的心理、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让受处分对象真正感觉到组织的关心、关怀。

“切”:“差异性”因人施教。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纪教人”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帮助受处分人员正确面对错误,积极消除受处分对象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对于心理失衡的对象,认真讲解党纪法规,进行典型案例进行教育,帮助他们认清错误.对于能正确认识错误、表现突出、积极上进的受访对象,给予积极鼓励。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受回访对象单位到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开展党章和《准则》《条例》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党章党员党规党纪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