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公车报备制度

发布时间:2016-05-01 09:26:11   来源:怒江州纪委

4月以来,因福贡县境内普降大雨,引发泥石流、塌方等自然灾害,导致部分乡(镇)交通、通讯中断。鉴于灾情严重,县委、政府于4月27日发出通知,取消全县今年的“五一”小长假,4月30日-5月2日正常上班。同时,强化“五一”期间公车使用管理,严防公车私用现象发生。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县委向全县各级各部门印发了关于在“五一”期间用于抢险救灾工作的公务用车实行报备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公车及驾驶员管理规定,确因抢险救灾工作需要临时动用的公车要向县纪委进行报备,不需使用的公车应集中统一停放,未向县纪委报备而私自动用公车的,一律视为公车私用,将按公车私用严肃处理。截止4月29日,全县共有56个部门,103辆公务用车进行了报备。所有值班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已向州纪委进行了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