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教育系统规范婚丧喜庆事宜

发布时间:2016-04-29 14:43:12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耿马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正风肃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尚,厉行勤俭节约,县教育局制定出台规范婚丧喜庆规定。

该局干部、职工、乡(镇)教办、学校中层干部及以上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宴请实行书面申请报告制度,批准备案后,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宴请操办。教职工婚丧嫁娶宴请须向乡(镇)教办、学校领导书面形式报告审批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办。参加范围原则上限制在本人的亲朋好友,同事之间。严禁邀请学生或学生家长及相关服务、管理对象。严格控制宴请标准,领导干部、教职工操办婚宴要坚持节约、廉政的原则,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操办婚宴不得以其他方式规避,借机敛财,操办丧事提倡一切从简。不得使用公务用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严禁到管理和服务对象所属单位报销操办费用或要求其承办有关事项。不得以子女升学、乔迁新居、工作变动、庆生祝寿、参军、职务升迁等名目宴请。凡耿马县教育系统公职人员在婚丧嫁娶宴请事宜中违反规定,在编在岗领导干部、教职工,不构成违纪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责令检查、整改、通报批评,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张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