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理论中心组探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4-28 08:09:48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怒江州纪委理论中心组以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专题开展第四次集中学习研讨活动。

会上,参学人员紧紧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这一内容,就如何深化“三转”,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主动适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如何理解“四种形态”;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等方面深入探讨交流。

会议强调,学习领会“四种形态”,必须坚持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学有所向、学有所思、大胆实践、精于参悟,进一步提升学习成效,不断增强正风反腐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深化“三转”,切实将职能定位转到抓纪律上来,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到最前沿;要把学到的新知识、新理论运用到本职工作中、主责主业中,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处分、重处分、组织调整等方式处理各类违纪行为,守住依“纪”这个定位,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化,为怒江推进跨越式发展、决胜脱贫攻坚战、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