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提升纪律审查效能

发布时间:2016-04-27 14:51:31   来源:红河州纪委

今年以来,金平县纪委着眼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强领导、拓渠道、重方法、严审查,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有效提升纪律审查效能。

强领导,形成纪律审查合力。县纪委主要领导过问案件,并主持召开案件情况互通会、案情分析会;县纪委常委带队办案,靠前指挥案件的全程查处工作,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纪律审查的良好局面。同时,着力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通过定期召开会议、个案协调、联席会议和专项调度等形式,不断加强与检察、法院、公安、金融、审计等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优势力量,增强办案合力,建立高效、协同的办案模式,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

拓渠道,规范管理问题线索。依托县纪委网站、微信、短信平台,完善县、乡(镇)和村三级群众诉求信访网络,及时捕捉有价值信息,保证群众诉求及重大问题早发现、早反映。注重在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并入村入寨,了解基层情况,收集百姓诉求。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集中管理,按照初步核实、拟立案、函询谈话、暂存、了结五类步骤和初信初访认真查、突发信访及时查、多边信访联合查、疑难信访领导查四种处置方式,及时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

重方法,有力提升工作效率。实行纪律审查限时办结。按照快查快结要求,信访初查、初步核实,在领导作出批示之日起10日内完成;案件调查,在决定立案之日起15日内完成;案件审理,在移送审理之日起10日内完成。是统一纪律审查程序。在全县纪检系统制发并使用统一的纪律审查案件文书模板。模板涉及信访初查、初核初审、立案、调查、案件审理全过程,通过“注释”加以说明,统一全县纪律审查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严审查,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六大纪律”作为审查重点,将“三类人”作为主要审查对象,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为官慢为、为官乱为”以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始终保持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从严从快从重惩处。(普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