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四强化三到位”助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发布时间:2016-04-26 14:38:37   来源:迪庆州纪委

2016年以来,迪庆州全面总结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来的各项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责任制落实机制,着重突出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通过创造性地实施“四强化三到位”,切实发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常态性作用,为迪庆建设“全国藏区民族团结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东部藏区辐射中心”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强化四项工作。围绕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改革完善责任制落实办法。强化责任书修订。注重在修订过程中树立问题意识,认真对照检查2015年度责任制考核中梳理发现的14个问题,实事求是地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认清全州党风廉政建设态势的总体把握,在此基础上,对责任书框架条款进行总体把握。强化考核内容针对性。区别不同性质、不同职能机关单位的特点,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个模式和一刀切,结合迪庆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来的特点,将责任书划分为县市区、政府系统、党群部门、国有企业四类块,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作风建设、责任追究方面各有侧重和权重。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每年对六个纪工委负责和联系的部门进行科学调整,提高派驻纪工委在责任书检查考核中的分值比重,切实把日常监督的成果运用于检查考核中,今年各派驻纪工委的日常监督分值由7分提高到17分。同时,制定出台纪工委日常考核标准,其中:备案报告类占6分,作风纪律类占9分,动态考评项占2分。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体现到日常监督中来。强化科学评定。坚持定量评分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把落实责任书内容为主的量化得分与违纪违法案件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政问责为范畴的定性评定结合起来,真正让考核评出权威性、体现公正性、强化合理性,让被考核对象感觉到公平和严肃。

推动三个到位。针对全州范围不同程度存在的管党治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和责任制落实过程中“两张皮”现象,今年州纪委合理运用和适时跟进约谈、述廉、督促等工作,切实把每一把利剑用好用活用出成效。主体责任约谈到位。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实行签订责任书与约谈同步进行,全州89个签订责任书的所有部门都约谈一轮,对一把手传导压力。对2015年度评为基本合格的6个单位进行重点约谈,共同查找存在问题,尽量从主观层面帮助分析出问题的原因,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的浓厚氛围。述廉述责监督到位。改进述廉述责的方式方法,提倡更多运用口头方式进行述廉述责,增加随机提问和随机了解等环节。州纪委决定从今年起,在责任制考核大会上,专门新增设定对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随机提问,随机提问并占一定分值,有效避免一把手当“二传手”和“传声筒”。领导示范带动到位。认真落实省纪委的指示精神,注重解决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工作繁忙为借口只挂帅不出征的问题,有效传导“一岗双责”的担当意识。2015年,全州第一次实现所有州委常委亲自动员并参加检查考核。同时,注重运用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考核评价,将州委、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考核比值设定为3分,有效发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和督促指导的作用,真正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融入日常工作进行管理,有效解决了“两张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