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金平县纪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提高监督执纪问责水平,维护整个“森林”的健康生态。
严明纪律“勤浇树”。依托多种媒体平台第一时间把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传达到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确保精神贯彻学习全覆盖。采用多种形式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向上向善。分批次组织全县各单位到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剖析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让党员领导干部牢记为民务实清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组织纪委委员对部分乡镇和部门进行质询,年底对“两个责任”进行巡查,对新提拔的乡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明确权责界限。2015年以来,全县共召开各类学习会300余次,警示教育活动10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0余人。
关爱谈心“正歪树”。建立谈话函询机制,瞄准“一把手”、关键岗位上的干部等重点人群,在作风上出现苗头性问题时,及时关爱谈心,第一时间消除“隐患”。针对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过于笼统、年代久远、需要澄清等“四类情形”分别采取谈话和函询手段,及时咬耳扯袖。2015年以来关爱谈心370人次,“敲打”有倾向性问题的干部110人,谈话函询82人次,9名党政“一把手”在纪委全会上“红脸”“出汗”。
作风建设“治病树”。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大纪律”作为审查重点,将“三类人”作为主要审查对象,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采取随机抽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真督实查”。对违反纪律问题,不管大小,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坚决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切实把纪律作为衡量违纪行为的定盘星和度量衡。2015年以来,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共70人。其中,警告处分44人,严重警告处分22人,组织处理4人。
严惩腐败“拔烂树”。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畅通信件、来访、电话、网络、媒体“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渠道,重点突出“三种人”、“三个时间节点”,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为官慢为、为官乱为”以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极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案件,重拳出击,及时清除党内腐败“毒瘤”,并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回应群众关切,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2015年以来,党纪重处分25人,立案审查6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2人,开除党籍2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普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