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 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发布时间:2016-04-24 09:38:35   来源:保山市纪委

“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转变观念,抓早抓小,对于适宜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问题线索,要加大函询、谈话力度,‘红红脸、出出汗、咬耳扯袖’,达到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目的。经函询、谈话后,对于不如实向组织说清问题事实的党员干部,要立案严查,绝不手软。”4月14日,保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到全市各县(市、区)就信访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时强调。

保山市纪委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多开展谈话函询的方式,让“红红脸、出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自2015年9月“四种形态”提出以来,全市因存在“小问题”被进行谈话、函询,要求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的党员干部31件(次)。今年一季度,被进行谈话、函询19人,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8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1人。

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工作要求,全市信访工作认真贯彻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在信访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抓早抓小,强化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大函询力度,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党纪处分等手段,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近日,市纪委书记办公会对2016年一季度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在对21条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中,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逐条作了深入细致分析研判,对照“五类处置方式”,采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18条,占总量的85.7%。

全市各县(市、区)及时进行贯彻落实,形成实践“四种形态”强化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合力。昌宁县根据信访举报问题的具体内容,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函询。施甸县依托云南省廉政教育基地(善洲林场)开展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极力构建“不想腐、不愿腐、不敢腐”廉洁教育的工作机制。腾冲市印发了《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约谈暂行办法》《腾冲市干部督查通报制度》等制度,建立抓早抓小的工作机制。隆阳区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等日常监督手段广泛地运用到监督执纪中。龙陵县丰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形式,筹建了县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制发《龙陵县约谈方案》,加强对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把握运用。(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