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以转方式促工作转型

发布时间:2016-04-21 09:31:00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年来,楚雄州纪委监察局紧跟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步伐,顺势而谋,应势而动,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执纪问责方式方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有效转型。

聚焦主业转方式,职责任务更加明确聚焦主业,收缩战线。州纪委监察局退出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03个、取消1个、保留15个,精简率达87%,对州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两轮改革调整,监督执纪问责机构和力量均占50%以上。细化责任,规范履职。出台《中共楚雄州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州委常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等制度,明晰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改革体制转方式,工作模式更加规范。改革领导方式。实行书记负责全面工作,副书记分管,常委、副局长协助分管,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划归一名副书记分管的领导方式,实现认识一致、理念一致、步调一致。实行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审查定期向上一级纪委报告,纪委书记、副书记由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提名和考察,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改革工作体制。发挥纪检监察室职能作用,3个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县市和州直单位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大姚县实行乡镇纪委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和纪工委监察分局落实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制度,增强了监督执纪问责合力。

创新机制转方式,“四种形态”有效运用。出台《楚雄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楚雄州关于在监督执纪中加强和规范组织处理的暂行办法》《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案件和线索移送暂行办法》等制度,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对移送司法机关的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进行跟踪监督办法。开设“威楚律辨讲堂”,开展“两项主体业务”专题讲习活动,为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供专业技能保障。

围绕中心转方式,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强化舆论宣传工作。加快推进互联网+纪检监察工作进程,加大纪检监察宣传力度,主动占领发声高地,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强化组织保障工作。深化纪检组织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统一领导,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强化政务服务工作。开展纪检监察课题研究,注重成果运用,推动工作实践。推进机关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文办会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效能型一流机关,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