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全方位构建“挂包帮”工作责任体系

发布时间:2016-04-20 15:50:54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怒江州印发了《怒江州“挂包帮”工作职责》,明确了州县乡村四级“挂包帮”工作职责。

明确了州级挂联、挂包领导工作职责。挂联贫困县的领导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所挂联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召集挂联县的挂包单位召开协调会。挂包乡(镇)、村的领导负责指导协调,统筹协调,安排部署挂包乡的帮扶工作,每年到挂包乡(镇)、村开展帮扶工作,召集挂乡(镇)的包村单位召开座谈会。挂包乡(镇)、村脱贫摘帽后仍然要继续帮扶,一直延续到2020年,巩固扶贫成果,确保所挂包的乡、村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明确了挂包单位的工作职责。挂包单位负责指导帮助挂包村完善脱贫攻坚规划,制定帮扶规划、帮扶措施和年度计划,持续深入抓好落实。发挥单位、行业优势,从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给予帮助,提高帮扶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要与挂包村签订帮扶承诺书,明确帮扶工作内容和完善时限并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帮扶力量,负责把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下派到所挂包乡(镇)、村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加强对本单位选派驻村队员的指导和管理。

明确了挂包牵头单位的工作职责。挂包牵头单位负责履行牵头职责,主动协调、指导、督促各挂包单位开展帮扶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各挂包单位召开座谈会、分析会,和挂联(包)的县、乡(镇)、村共同商量制定探讨脱贫路子、办法。落实牵头管理责任,统筹各挂包单位力量和资源,协调汇总各级“挂包帮”联系单位的帮扶规划和帮扶措施,促进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发挥整体效应。

明确了州、县、乡、村的工作职责。州级负责研究拟定工作目标、措施和意见。做好工作队员的选派工作。组织好全州“挂包帮”工作的实施,确保组织到位、帮扶力量到位、脱贫措施到位。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大力宣传“挂包帮”定点扶贫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县级发挥“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主体作用,推进工作。把扶贫工作队工作纳入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工作部署安排中,抓好工作队的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挂包帮”工作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推动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乡级负责把扶贫工作队的工作纳入全乡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工作部署安排中,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培训,让工作队及队员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负责抓好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日常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相关服务协调工作。定期向挂包领导和挂包单位汇报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需求。每年召集各挂包单位召开帮扶座谈会,共同研究探讨乡(镇)、村的脱贫攻坚工作;村级负责为驻村扶贫工作队做好必须的工作、后勤等服务保障。村“两委”要积极配合工作队开展驻村扶贫工作,要把工作队的重点工作与村“两委”工作统筹安排结合起来,加强沟通协调,做到同向用力,增强脱贫攻坚合力。

明确了帮户干部的工作职责。帮户干部负责通过多种方式,摸清每户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要具体分析致贫原因,为精准制定落实帮扶措施提供依据。结合落实精准脱贫的举措,做到“一户一策、一户一法”,细化制定所帮贫困户的脱贫计划和脱贫措施,为整村、整乡、整县实施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精准的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