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脱贫攻坚各项重大决策有效执行,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精准扶贫措施落地落实、精准脱贫成效真实可靠,丽江市印发《丽江市脱贫攻坚督查工作制度》,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由4位副厅级领导为组长的4个专项督查组,对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重点督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定点检查、明察暗访,并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聘请督查员参与督查工作,并做到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
3月25日至4月15日,专项督查组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第一次集中督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分别深入一区四县的15个乡镇(街道)27个点,重点对市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情况、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整乡整村推进工作情况、扶贫信息网络建设和使用情况、2015年扶贫对象退出管理工作情况、宁蒗扶贫攻坚大会战工作等九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客观实在的反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切实助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