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扎实开展 “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6-04-13 10:42:45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性不强、不遵纪守规,思想僵化、因循守旧,用权任性、胆大妄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景东县采取切实措施,扎实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干事的发展环境。

加强领导,统筹组织协调。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的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制定下发了《景东县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改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为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公布集中整治工作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和监督渠道,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突出重点,建立问题台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逐一对照整治内容,通过大家找、自己查、集体议、群众评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根据不同对象分别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成效、领导责任“一卡通”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明确要求,落实整改责任。按照的问题台账,一项一项地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治工作见到实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线索,按性质、程序、层级及时移送纪委(纪检组)调查处理。

加大督查,确保整治实效。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组,通过随机抽查、走访调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信访督办等方式,对各乡镇各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治不力的,纠查效果不明显的,特别是组织不力、敷衍塞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开通报,并严肃问责。对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一律作为顶风违纪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