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力推从严治党落地生根成常态

发布时间:2016-04-12 14:50:24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双版纳州委按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紧紧牵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握关键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定责背书“明”责任要求。州委先后制定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推动各级各部门层层落实责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四重分片包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听、谈、查”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十八大以来共立案查处腐败案件 60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2人。

以点题约谈“压”责任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和点题约谈制度,州委主要领导坚持与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现全覆盖,分批约谈67个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104人次。

以考责述责“促”责任归位。不断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落实机制,改进考核方式,连续五年由州级领导带队进行检查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制定印发《西双版纳州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实施意见》,组织74名州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州纪委全会述廉述责,“一把手”述廉述责实现了全覆盖。制定印发《州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分三批对60名新提拔任职和平职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

以监督追责“查”责任不为。对“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单位)推行“一案双查”,倒查责任落实,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十八大以来共有9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