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6-04-12 08:32:23   来源:文山州纪委

近年来,文山州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将州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作为一项长期制度执行,已连续8年由州委常委带队,对8个县(市)和83个州直部门(单位)进行集中检查考核。

州委常委的责任和行动

守土有责,重如泰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州委书记、州长亲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大案件和重要问题情况汇报。去年,州委书记先后8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3次上专题党课;州长2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州委常委会和州政府共1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州委常委班子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反思腐败典型案例,整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问题,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廉政考核的“文山模式”

2015年的检查考核指标分为县(市)、党群部门、政法部门、政府部门、企业五类,形成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考核中主要通过自检自查、总结工作,工作情况汇报和民主测评等程序进行。推行责任制考核“问题清单”制度,实行量化计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检查考核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将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及民主测评情况记入本人廉政档案。

各县和州直各部门结合实际,创新考核方式。砚山县建立了派单制度和问题清单制度,每季度由县纪委对县委、政府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下发工作清单;文山市推行市级领导基层调研“三问三查三访”工作法,要求到基层调研时必问、必查、必听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州地税局依据“两个责任”内容签订了《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台账,形成了一级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态势。

创新特色,用成绩来说话

十八大以来,全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风”典型问题28起31人,坚决查处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开展“为官不为”和“庸懒散拖”、“六个严禁”等一系列专项整治,严肃问责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公职人员274人。雷厉风行,大刀阔斧,除纪律之垢,扫作风之霾。

通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案例展、组织党纪法规考试和党风廉政教育大讲堂以及廉政谈话、上廉政党课或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在全州州、县、乡(镇)、村(居)委会四级全覆盖贯彻学习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西畴县组织开展唱准则歌比赛、知识测试、发放准则卡主条例单行本的“唱准则、学条例、严纪律”主题活动,学习宣传《党章》《准则》和《条例》;砚山县编写《警钟长鸣筑防线》典型案例读本,组织全县主要领导干部参加广南县坝美镇党委原书记邓艺丽公开庭审;丘北县举办“激浊扬清”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文艺晚会,组织科级干部家属到文山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广南县通过微电影、建立展室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州纪委组织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对两个《条例》和《准则》进行闭卷考试等。

近日,经过综合考核,砚山、丘北、广南、富宁等4个县(市)和州委办公室、州委组织部等23个州直部门被评为“优秀”等次,在层层考核中脱颖而出。

据悉,此次检查考核的结果,在全州进行通报,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