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召开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6-04-12 08:30:05   来源:迪庆州纪委

4月8日,迪庆州召开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中央纪委、省纪委两个座谈会精神,深入落实“三转”要求,扎实抓好2016年信访举报和纪律审查两项工作。要做好信访举报分级受理工作,严格落实两个办法,加大交办督办、跟踪督查和信访监督力度,加强分析研判,切实做好信访举报信息反映工作和信访举报基础工作,重点解决基层信访举报问题。要持续深化“三转”,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转变执纪理念和执纪方式,注重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初核质量,坚持快审快结,少用,慎用“两规”措施,积极探索和建立纪律审查全过程都体现“四种形态”的常态化实现形式和制度保障。要积极主动思考研究本职业务,熟练掌握和运用《准则》《条例》,增强“四个意识”,严守纪律底线,强化内部监督,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州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和总体部署要求上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纪律审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更好地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会议要求,要切实把纪律审查要求落到实处。做好信访举报件受理工作,加强信访举报信息分析研判,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化跟踪督办,强化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切实发挥好信访举报作为反腐败头道工序的优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要依纪依规依法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确保纪律审查安全,提高安全意识,严守安全底线,加强物防、技防、人防,严格工作程序,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纪律审查工作人员零违纪、纪律审查工作零事故。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工作程序,防止对反腐形势的“误判”;要深刻解读监督执纪丰富的内涵和方式,防止对执纪工作的“误解”;要根据不同的违纪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防止对处置方式的“误处”。要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纪严于法,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在问题线索处置、抓早抓小、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查报告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中体现“四种形态”,真正落实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等各环节。要加强基层反腐,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对反腐倡廉的获得感。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执纪的新思路新举措;要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学习,加大培训力度,加大纪检干部跟班学习、挂职力度。要始终做到廉洁执政,要抓好组织建设,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善打硬仗、能打胜仗的纪律审查铁军。

会上,州纪委领导与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州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州纪委机关各部室、各派出纪工委负责人签订了《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