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2015年乡镇纪委立案审查同比上升25%

发布时间:2016-04-09 15:46:52   来源:保山市纪委

龙陵县针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力量薄弱、质量不高等问题,通过整合力量、协调指导、学习带动、剖析案件等,着力提升乡镇纪委的执纪审查能力。2015年,全县10个乡镇共立案20件,处分22人,同比增长25%。

握指成拳,破解纪律审查力量薄弱问题。出台了《龙陵县2015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在全面清理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职责的基础上,通过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厘清责任清单,促使乡镇纪委准确站位,突出主业,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执纪监督和办案工作上;在人员配置方面,对乡镇纪委书记进行集中调整,统一配备专职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实现专职专用;不断优化整合人员力量,探索建立基层办案人才库,从乡镇纪委挑选办案能手、业务骨干,纳入人才库,乡镇重大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统一梳理,办案人员由县纪委统一调配,对乡镇纪委进行“支援”。

协调指导,破解纪律审查质量不高问题。出台《县纪委常委联系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在协调指导上建立保障机制,由县纪委各常委负责乡镇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上级交办问题线索的督办、催办等工作;实行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制,对所包的案件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全程指导、全程把关;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制度,明确规定乡镇纪委在给予处分决定前,必须按要求将案件报县纪委审理室严格把关,确保案件查办质量,对于一些基层纪委难以把握定性的违纪问题,县纪委案件调查组主动介入,分析难题,准确及时提出定性意见。

学习带动,破解纪律审查能力欠缺问题。加大系统业务培训力度,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上级纪委领导、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业务能手,给纪检监察干部讲授经济、金融、财会、计算机、信访受理、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卷宗书写等多方面知识,拓宽知识层面,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掌握新的办案手段和方法;在办案过程中,县纪委从案件调查、证据筛选、笔录制作、初核和调查报告材料形成等方面,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手把手、面对面指导,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直接参与调查取证、案件讨论分析、材料形成,起到了交流办案经验和以案代训的作用,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实战本领。

剖析案件,破解执纪效果发挥不足问题。为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实行在案发单位召开“以案说纪,查摆问题,深刻反思,务实整改”为主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案发单位通过交心谈心、征求意见、自我剖析等方式,找实、找准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和工作中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分析、查找、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从而创新工作,探索解决问题新方法、新思路,教育和警醒党员领导干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源头治理工作深入、健康、持续发展。去年在4个案发单位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剖析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目的,取得了较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邱蕾)